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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民生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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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2020年度市民生科技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2.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并根据《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的要求,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3.所有项目均须提交所有项目负责人签名、法人代表签名、盖单位公章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有不良科研、社会信用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科技项目。

4.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且须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致。

5.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二、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1)截至2020531日,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超期12个月且尚未完成验收的;

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

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市民生科技项目按照科技示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实验动物许可证后补助四类组织实施,我校可申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1.针对我市社会发展(民生科技)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

2.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民生科技)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3.项目明确应用实施地,鼓励与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

4.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20712023630)。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6.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发展计划(民生科技)定位要求,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技术应用研究”(涉及基础研究以及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申报,不予受理。对中、西医临床研究项目:涉及疾病发生机制等基础研究以及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的申报,不予受理)

7. 本计划项目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 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人员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网络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0712日,超过截止时间的申报书不再参与校内遴选。

2,通过遴选的项目请于2020730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知新楼306),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网上下载)、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简装装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信息表》是所有项目均要填写的通用式表格,对于不适用于某些计划类别项目的内容,可根据申报要求选择性填写。若单位上传的附件中内容和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信息表》中内容不一致,以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信息表》中内容为准。

2.申报人员信息变更可直接网上申请。申报人员变更信息,由个人账号登录,左侧菜单栏中点击“人员单位信息变更”。

联系人:时弘易。联系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