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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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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介,做好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统一管理、永久典藏和集中展示工作,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自2020年开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与中国版本图书馆合作建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并建立规范化的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和管理运行机制。现就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范围

2012年(含)以后结项并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全部入库,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依照自愿原则登记入库。

成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专著、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和论文集等。

项目结项后,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提示“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出版”的成果不予入库。

二、具体要求

(一)报送数量要求

2012年至2019年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2套,2020年(含)以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3套;

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自愿报送1-2套。

凡大型文献编纂类丛书等成果出版物可只报送1套。

(二)登记报送程序

项目负责人在线登记出版物情况。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准确填写本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出版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并将出版物按规定数量交至学校人文社科处计划与成果科(知新楼306)。

(三)登记报送时间

对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版的成果,请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9月18日之前完成登记并将项目成果按规定数量交至计划与成果科;

对2020年8月31日之后出版的成果,项目负责人须在成果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在线登记并报送至计划与成果科,由学校每月定期邮寄到中国版本图书馆。

三、其他说明

项目负责人登记报送其承担项目的成果出版物情况,作为履行项目协议的必要内容,记入本人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人:钱沈婷、卢广伟,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