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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常熟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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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推进我校科研平台高质量发展,提升科研平台档次,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关于推动科研平台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常理工科〔2019〕9号),现启动2021年度常熟理工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存量为基础,以增量为支撑,以政策为引领,以特色为关键,进一步挖掘有潜力、有标志性成果的平台资源,促进平台提档升级。通过培育,争取部分重点建设的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进入省部级或国家级行列。

二、培育对象

符合全省乃至国内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规划布局,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领域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有望获得省部级以上立项的科研平台。各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已获得省级科研平台及常熟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培育项目的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平台负责人需具有正高职称;

2.平台前期研究成果接近省部级平台要求;

3.需具有2-3个集中的研究方向,各方向至少有3名骨干人员;

4.实验型科研平台/非实验型科研平台,已有科研场地不少于500/100平米。

四、资助经费和培育周期

1.本次资助不超过3项,择优立项,宁缺毋滥。

2.对于获得培育的项目,每项给予40万元(实验型科研平台)/15万元(非实验型科研平台)的培育经费,培育期三年。

3.立项后拨款资助金额的60%,待按期完成考核指标或培育周期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后拨付余下经费的40%。

4.培育经费按照《常熟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直接经费的有关规定列支,但不得用于购置大型仪器设备。

五、期满考核

考核指标分为A、B、C三类。

A类是指:培育期间,我校为第一单位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培育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

B类是指:培育期间,未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培育对象,须至少完成以下科研任务中的2项(相关成果需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平台成员为第一完成人),考核结果为合格:

(1)实验型科研平台,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非实验型科研平台,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

(2)实验型科研平台,新增横向项目到帐经费400万元以上;非实验型科研平台,新增横向项目到帐经费100万元以上;

(3)实验型科研平台,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非实验型科研平台,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

C类是指:培育期间,我校为第二单位联合申报并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培育对象,且平台建设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考核结果为合格。

六、申报评审程序

1.各单位组织推荐培育项目,填报《常熟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培育项目申报书》,并报送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

3.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4.公示评审结果。

5.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其它说明

未经培育,但在“科研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期间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平台,一次性发放平台培育经费。

八、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2、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填写《常熟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培育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知新楼309,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cslg.edu.cn。

联系人:赵飞、杨姗姗;联系方式:52251173、52251875

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关于推动科研平台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常理工科〔2019〕9号)

附件2:《常熟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培育项目申报书》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