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积极推动江苏企业科技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研究,现将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请各地人才办、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五、申报要求
1、2020年科技副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网上填报截止时间5月30日。
2、我校所有中层干部须经学校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申报。
3、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三份,请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书、合作协议书须为原件)请于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前报送各地区相关受理单位审核(常熟市科技局可直接交至科技处)。具体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以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要求为准。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4、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5、常熟市网上审核截止时间:5月20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25日。
联系人:王晓兰、朱敏秋,联系电话:52251175
科技产业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