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领导及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2021-2022-2学期由于区域疫情防控,学校以线上教学和居家办公为主,但仍需加强对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的巡查工作,非必要不开展科研实验,如有开展实验,要注意实验室运营安全,落实实验室值守人员。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安电〔2022〕1 号)要求及学校安全工作要求,五一假期将至,请各二级学院在4月30日前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五一放假前对本单位所有科研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隐患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地彻底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爆、防污染等工作。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需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事故,尤其是使用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科研实验室,必须要有妥善保管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3.开展科学研究的实验室,老师要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注意实验室运行安全。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4.各单位务必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科研实验室的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上面要求自查,台账留存备查。
科技产业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