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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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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方法

1.统计范围:2023年1月-2023年12月时间范围内的各项科研数据。包括新立项项目(纵向项目、横向项目)、论文、专利、著作、研究报告、科研成果奖、著作权、艺术作品等。

2.统计方法:教师通过信息门户中“科研管理系统”菜单登录,将各项科研数据的全部信息录入系统(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所有科研数据必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否则不计入年终统计和考核。

二、进程安排

1.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30日,教师录入阶段。确保录入所有11月底前的各项科研数据。系统将于2023年11月30日晚24点关闭面向教师的录入,教师可参考系统推送和附件信息完成录入。

2.2023年12月1日之前,学校进入审核阶段。2023年12月5日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完成各项数据审核,并将年终统计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单位核对。

3.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9日,修订阶段。教师将审核的有关问题的反馈意见和2023年12月份新增的科研数据报送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所有反馈意见和未统计成果(见附件2、附件3),并于2023年12月10日上午10:30前提交意见反馈表和未统计成果表的电子版(无需纸质版)。2023年12月13日前,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整理各二级单位反馈问题,并将有争议问题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形成最终处理意见,确定年终统计结果,由二级单位领导确认并签字盖章。2023年12月10日及之后的科研数据,不再参与本年度统计,统一划归下一年度统计。

4.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9日,全校公示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将科研统计结果通报各二级单位。

三、其他事项

1.论文在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时,教师需选择是学术论文或教研论文,同一篇论文不可重复选择,未选择的论文无法提交审核。教研论文由教务处统一认定,未被认定为教研论文的自动认定为学术论文。

2.著作在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时,教师需确认是否按教材认定。如著作类别选择为教材,则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如该著作未被教务处最终认定为教材,则不再认定为其他著作类别。教材相关事务由各学院、部门的教学秘书负责。被教务处认定的教研论文和教材,统一转交教务处统计管理,不再由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负责。

3.境外公开发表的人文社科类论著需同时上传《常熟理工学院境外公开发表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审核表详见附件4)。

4.所有论文必须上传正式发表论文的全文原件和检索记录。论文全文在线发表也视为公开发表,如在线发表时间与正式发表时间不一致,则按教师登记年份认定。

5.论文如有推送,则教师直接完善推送的论文信息并提交即可。如没有推送,则教师直接新增论文即可。

6.部分2022年未统计的成果(主要包括2022年及以前发表但因未收到原件或未被收录的论文;2022年及以前出版但因未收到原件的著作;2022年及以前授权但因未收到原件的知识产权;2022年及以前未收到证书原件的科研成果奖)和申请2023年补相应差额的成果,需登记2022年未统计成果登记表(附件3),并提交部门科研秘书汇总。


联系人:赵飞,电话:52251173

论文、获奖、著作:徐红艳、石玉峰,电话:52251875、52251177

横向项目、专利:王晓兰、李慧,电话:52251175

纵向项目:徐红艳(自科),电话:52251875

                 卢广伟(社科),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