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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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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培养举荐青年科技人才渠道,根据《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修订)》(苏科协发〔2023〕116 号),现将开展2024年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2024年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培养时间为2年,鼓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一)省科协经费资助

名额为100名,每人3万元。分8个学科领域,由学会联合体组织实施。

(二)省级学会经费资助

名额为314名,每人2-5万元,由67个省级学会组织实施。

(三)设区市科协经费资助

名额为189名,每人2-6万元,由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泰州、宿迁等9个设区市科协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

(二)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

(三)申报学会联合体的,应当是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申报省级学会的,应当是相关学会的会员;申报设区市科协的,应当是该市的科技工作者。

(四)具有中国国籍,在苏工作,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

三、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自行登录系统注册,选择申报类型和渠道,填写《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3、4),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6。

(二)形式审查。学会联合体、相关省级学会和设区市科协(以下简称“实施单位”)依据遴选条件,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三)专家评审。各实施单位分别制定评审方案、召开评审会,选出拟资助人选。

(四)公示上报。拟资助人选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联合体主席团会议或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科协。

(五)发布名单。省科协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统一发布资助对象名单,颁发入选证书。各实施单位与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托举工程资助对象的评选,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二)各实施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遴选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等,按资助名额和要求,筛选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范围内的资助对象。

(三)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各实施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理论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及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有确切的了解,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五、推荐名额

省部属高校科协不超过3名。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老师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发送至科技产业处电子邮箱:kjc@cslg.edu.cn,申报书内的同行专家评议可以暂时不用填写,待校内遴选结束之后确定申报的老师再找专家评议签字,然后在系统里提交电子版本和纸质材料。

联系人:徐红艳,联系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