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通知现已发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支持2023年和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与合作企业联合实施的合作项目,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江苏企业转移转化。
2.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支持在2024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上国内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达成合作协议,经大会组委会筹备组备案登记的合作项目,推动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吸引 更多国内高端创新资源向江苏集聚。
3.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支持通过参加江苏省“成果(专利)拍卖季”或“J-TOP创新挑战季”技术交易活动,由 江苏企业在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张榜发布需求,国内高校 院所应征揭榜促成的合作项目,广泛吸引优势力量解决江苏企业 实际技术难题,提高技术交易效率和质量。
二、申报条件
1.合作双方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2.项目负责人须为科技副总入选对象,或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高校院所方负责人,或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技术输出方负责人。
3.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及合作企业人员,项目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4.合作项目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截至申报截止时间,合作企业已就合作项目累计向高校院所投入合作经费30万元以上(宿迁地区企业20万元以上)。
5.2021年(含)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组织方式
1.本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合作企业为主体向所在地科技局申报。
2.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技联在线”)网站(https://jlzx.jspc.org.cn)→产学研合作项目填报窗口, 按申报系统提示填报。申报人填报完成并经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线上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应有水印,加盖的公章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四、申报要求
1.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进行合同认定登记时,须同时上传合同及发票(在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的合同及发票应与其保持一致)。
(1)合同要求。原则上合同实施周期不少于一年。对于2023 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7月1 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之后;对于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对于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7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对于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 31日之后(注:交易订单编号须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 31日之间产生的)。
(2)凭证要求。发票须为高校院所开具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须与合同内容相对应),上传的发票金额可以累计,累计金额须在30万元以上(与宿迁地区企业合作的发票金额累计须在20 万元以上)。同时须提供高校院所经费进账凭证等。
2.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
五、其他事项
1. 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8:00, 逾期不予受理。
2. 纸质申报材料(指项目申报书和科研承诺书)一式三份报送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局,A4纸正反打印,不要装订。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通知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晓兰、李慧;联系电话:0512-52251175
科技产业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