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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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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 将重点围绕生物育种、智能装备和未来食品等领域,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协同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生物育种专题。加强精准高效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设计育种、全基因组选择等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创新,加快培育特优质稻麦、耐盐碱作物、高价值海水养殖鱼类等重大标志性新品种,推动实现高水平种业科技自立自强。

2.智能装备专题。加强数字技术和现代农机装备的融合创新,加快突破一批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业和智慧管控等关键核心技术,更好推动江苏设施农业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 3.未来食品专题。践行大食物观,重点突破新质蛋白资源挖掘利用、食品基料的绿色高效生物合成、新型食品风险因子高效识别与安全评价等前沿核心技术,推动未来食品生产新方式、新产品、新业态创新发展。

具体内容见《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与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2.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具备典型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3.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取得引领性、颠覆性高水平创新成果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对无实质创新研发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4.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5揭榜挂帅项目不受申报名额限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受在研限制。申报书须覆盖该指南方向中所有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跨地区整合创新资源,形成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所、高校的强强联合。

三、组织方式

1.统筹采用揭榜挂帅、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其中,生 物育种专题中海洋渔业育种的两个指南方向(指南代码:1106 1107)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其他指南方向采用竞争择优方 式。项目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 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择优推 荐;部省属本科院校项目申报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

我校可推荐3项。

2.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 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3.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原则上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总预算的30%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4年。

4.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项目除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5.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6.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1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

7.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8.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 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9.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10.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 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202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将依托新建的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首次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主管部门或所 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

2.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 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项目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均为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其中,县(市)科技局、 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推荐的项目由设区市科技局统一填报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集中报送。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315,科技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并公示,后续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时弘易。联系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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