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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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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同意以协议定价形式,转让2项知识产权,现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请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产业处反映,需写出具体、真实的情况,以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科技产业处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反馈。
联系人:王晓兰、朱敏秋 联系电话:0512-52251175 联系邮箱:kjc@cslg.edu.cn
科技产业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