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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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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查、专家评审,拟推荐“应用型院校专业集群研究论纲”、“论‘全媒体'时代的中国报告文学转型”2项成果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具体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人文社科处实名反映。

联系人:卢广伟、宋君,联系电话:52251177,13915614165。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