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领导及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寒假将至,为加强学期末及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含各类科研平台)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科研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放假前对本单位所有科研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隐患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地彻底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爆、防污染等工作。
2.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需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事故,尤其是使用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科研实验室,必须要有妥善保管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3.寒假期间进入科研实验室工作的师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在实验完成离开时必须负责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等,锁好门窗。学生进入科研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相关责任教师必须在现场负责监督和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活动。
4.各单位务必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各科研实验室的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