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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1年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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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省基础研究工作,科学编制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我厅拟组织开展专项项目 2021 年指南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专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强化原创导向,坚持需求牵引,聚焦我省重点发展的 13 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培育,对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署,遴选顶尖科学家领衔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力争通过 5 年左右的努力,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技术,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创新集群。

    二、组织方式

    1.专项项目分前沿项目和探索项目两类,实行持续稳定支持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组织管理机制。前沿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 万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5 年,每个项目设置课题不超过 4 个,项目实施 3 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根据研究进展情况相应调整支持力度。探索项目旨在凝练变革性技术方向和目标,逐步形成重大项目的课题任务、核心团队构成和实施基础,每项资助经费 500 万元左右,实施期一般为 3 年,项目实施 2 年后进行评估,确有重要研究前景的,转为前沿项目进行组织或予以持续资助。

    2.实行预申报和可行性论证相结合的组织方式。项目组织采取先遴选领衔科学家,再组织团队形成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论证后立项实施的方式进行。

    3.赋予领衔科学家充分科研自主权。每个指南方向遴选确定 1 名领衔科学家。探索项目领衔科学家组织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经论证后立项;前沿项目领衔科学家起草项目邀约书,提出项目组织初步设想和课题设置,由我厅向社会公开发布,由领衔科学家视应约情况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安排经费使用,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经论证后立项。

    三、专项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科研主体,应具备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条件和保障能力,原则上在相应研究领域建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

    2.项目负责人。领衔科学家人选须是正式在职人员,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内外同行普遍认可,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科研领军才能,或承担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层面重要人才项目等。请各单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经济主战场,围绕科技创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需求,凝练提出急需攻克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问题。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指南建议填写《2021 年省前沿引领基础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建议书》(见附件)。请各设区市科技局、部省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及其他科技主管部门将建议材料电子版统一汇总后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0 日下午下班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