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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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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要求

1.统计范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的各项科研数据。包括新立项项目(纵向项目、横向项目)、论文、专利、著作、研究报告、获奖、著作权、艺术作品等。

2.统计方法:通过信息门户左侧“科研管理系统”菜单登录,请将各项数据的全部作者填录在作者列表中,项目的参与人员、成果的完成人员。双肩挑人员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需在“完成单位”中注明其成果归属(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进程安排

1.2020年10月26日-11月30日,教师录入阶段,系统将于11月30日晚24点关闭面向教师的录入,教师可参考系统推送和附件信息完成录入。

2.2020年12月1日-12月3日,各二级单位审核阶段,各二级单位必须于12月3日下午3点前将需提供审核的相关纸质材料提交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2020年12月3日前确保各二级单位数据全部“学院通过”,审核时确保所有必填信息提交正确。

3.2020年12月4日-12月9日,学校审核阶段,2020年12月9日下午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完成各项数据审核,并将年终统计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单位核对。

4.20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修订阶段,教师将审核的有关问题的反馈和意见报送所在二级单位,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意见(意见格式见附件2,需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30前书面提交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12月14日前,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及时处理各二级单位反馈问题,并将有关未能解决的问题提交相关专家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并作相应调整,形成最终版年终统计结果,由二级单位领导最终确认并签字盖章。

5.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0日,全校公示阶段,2020年12月21日将科研统计结果通报各二级单位。

三、其他事项

1,论文在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时,教师需选择是学术论文还是教研论文,同一篇论文不可重复选择,未选择的论文无法提交审核。教研论文由教务处统一认定,未被认定为教研论文的自动认定为学术论文。

2,著作在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时,教师需确认是否按教材认定。如著作类别选择为教材,则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如该著作未被教务处最终认定为教材,则不再认定为其他著作类别。

3,被教务处认定的教研论文和教材,统一转交教务处统计管理,不再由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统计管理。

4,2020年统计内容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的,可于12月10日前进行个人书面申请,经二级单位审签、报送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并补录系统,计入当年统计。2020年12月10日之后收到材料的列入下一年度统计。

5,请各二级单位及时通知、认真组织填报,及时完成本单位的数据审核。

6,如后续涉及科研成果奖励和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以此次科研统计结果为准。未填报系统的不予计算奖励和业绩点。

7,部分2019年未统计的成果(因当时未收到原件)及部分2020年1月1日前发表的论文,因在2020年被SCIE\EI\CPCI等检索收录,申请2020年补相应差额的登记办法见附件3。

联系人:徐红艳、时弘易,电话:52251875、52251177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