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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32号)要求,省教育厅检查组将于2021年1月7日对我校科研实验室进校现场检查。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针对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宣传教育不充分、工作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统筹组织好现场检查工作与整改反馈工作,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和能力,保障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
二、检查重点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的建立,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情况。
(三)实验室应急预案制订、定期演练与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及档案建设情况。
(六)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情况。
三、检查对象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对象:我校科研实验室和相关场所、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暂存室。
(二)时间安排:2021年1月7日下午。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包括查阅台账,实地检查实验室,实地检查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暂存室,检查组反馈意见等。检查的实验室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学校应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发现安全问题,检查组以《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形式反馈有关高校。
五、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院、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结合之前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中的检查要点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情况,准备支撑材料,以迎接教育厅安全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1:2021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高校名单和日程安排.docx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
科技产业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