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校内通知 >

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字体大小:

各学院、部门:

根据《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现将2021年度“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各级学会和科协组织正式会员,同时具备《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女性科技工作者、从事临床治疗的医护工作者可放宽年龄至37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重点资助方向

1.参加重要学术会议。参加重要学术会议,并作大会交流的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以国内学术会议为主,列入中国科协《重要学术会议指南》的学术会议优先)。

2.开展学术研究和科研攻关。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重大专利转化等科研工作的直接支出,在国际一流期刊或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首次优先。

3.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研工作。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机理、药物制剂、疫苗研制领域的基础研究,对检测试剂、诊疗和防疫物资生产等关键技术攻关,或临床治疗护理、卫生防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相关研究。

优先支持综合考虑托举项目类型,做到项目融合集成,发挥更大能效的申请人。

三、资助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一般程序

1.符合受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市级学会或者市、区科协提出申请,并填报《苏州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3人。

2.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立项资助。获得资助的申请人须在项目完成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市科协组织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

五、组织推荐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2.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攻关内容属于国家重大需求、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

3.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有担当、敢冲锋、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青年科技人才,以及从事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承担本地救治工作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可优先推荐。

4.在学会层面已开展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市级学会,同等条件下,推荐对象优先立项。

5.已列入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资助对象不得申报。

6.申请人工作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诚信守法等把关,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在地科协或所在市级学会。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至知新楼315,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

1.《苏州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

2.申请人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5篇、册);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5项);学术活动邀请函复印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5项);其他可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附件1:《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徐红艳、时弘易,联系电话:52251875,邮箱:kjc@cslg.edu.cn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