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奋力肩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现将苏州市科技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聚力数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进数字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形成现代化数字乡村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创新示范。
2.突出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优质、高效、多抗、有机等为育种目标,加强现代生物育种技术攻关和农业重大新品种选育,保障种业自主可控。
3.促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突出环境友好和生态安全,针对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技术需求,加强农业绿色投入品创制、动植物生态绿色种养殖、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品开发,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二、组织方式
本计划面向苏州大市组织,分农业科技应用示范、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农业后补助项目四大类。其中前补助项目(包括农业科技应用示范、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农业应用基础研究)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择优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时间自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后补助项目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核,其中对社会化服务类进行择优支持。
我校可申报“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农业后补助项目”,“农业关键技术攻关”我校限报4项,“农业应用基础研究”我校限报5项,“农业后补助项目”只能申报品种后补助类型。
三、申报限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21年5月31日,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超期6个月且尚未完成验收的;(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包括教育厅项目);(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2)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3)完成科技统计但没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的竞争择优类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立项资格。
4.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有在研农业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计划(后补助项目不受此限制)。
四、材料提交
申报老师可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涉及签字盖章的可待遴选后上传盖章版扫描件),有关要求及模版请至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系统中附件栏下载。所有申报老师于2021年7月2日前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未按时系统提交的不参与校内遴选。待校内遴选过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采用简装装订,交知新楼306计划成果科。
联系人:时弘易。联系方式:52251177。
科技产业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