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根据《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苏人才办〔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高层次学术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高端专业学术会议。聚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先导产业领域,列入《中国科协重要学术会议指南》或具有相当水平,代表该领域国际一流或国内最高水平。会议规模一般不少于150人,其中该领域国际一流专家应不少于与会专家总数的十分之一。
2.其他学术交流活动。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某一特色产业或学科领域,活动规模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该领域国内权威学者、产业专家应不少于与会专家总数的十分之一。
3.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学术活动,予以优先支持:
(1)将苏州作为永久性会址的;
(2)由顶尖人才(团队)等发起并参与主办或承办的;
(3)由在苏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企业参与主办或承办的;
(4)采用“会、展、商、赛”相结合的多元办会模式的;
(5)在活动期间向我市相关科技工作者免费开放的。
二、申报对象
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高层次学术活动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在苏单位。
三、申报要求
1.会议(活动)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在苏州举办的。
2.我校申报项目限报2个,不得多头申报。
3.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申报单位填报《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稿,电子版本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cslg.edu.cn。表中各项情况请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评审打分的重要依据。
申报时请按表内A-H排序制作附件材料和首页目录,形成申报表PDF和附件PDF两个电子文件,文件名分别为“申报单位全称+活动名称+申报表或附件”。
4.必须随表格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提供的活动决算经费报告作为评审奖补依据。
5.申报材料信息应客观真实,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责任自负,情节严重者取消项目资助资格。
6.其他事项详见《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办法》。
联系人:徐红艳 联系电话:52251875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