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结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第六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已完成合作双方签订的“四技合同”以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表》约定的主要任务,项目经费使用符合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并履行结题程序后,准予结题并发放结题证书。
二、结题程序
1、提出结题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表》,对照合作双方签订的“四技合同”以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表》,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并承诺对《结题申请表》所填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其中,结题申请表的表头内容须与立项表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2、单位出具意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收到《结题申请表》后,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对照核查,并出具相关意见后,报送项目主管部门(指项目合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
3、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指县、市、区科技局)收到《结题申请表》后,要对照合作双方签订的“四技合同”以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报送设区市科技局。请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结题申请表》并报送省科技厅。
4、发放结题证书。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收到《结题申请表》后,在确认项目结题手续完整后,准予结题并发放结题证书(结题证书发放清单可在技联在线网站https://jlzx.jspc.org.cn/科技副总专区“通知通告”中查询)。
三、截止时间
本年度第六批结题申请表报送日期最迟不晚于11月30日。
四、其他
2020年立项且省厅还未结项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本年度已提交结项申请的老师请关注企业所在地科技局是否受理寄出。
联系人:朱敏秋、王晓兰,联系电话:52251175
科技产业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