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93号文)、《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4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江苏省科技厅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做出规定,现将有关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1,请各应结项项目负责人(参见附件6清单)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本年度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
2,项目结题经费决算。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50万以下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50-100万的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100万及以上项目须经省科技厅指定的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
3,省基金项目应依照项目合同指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请及时向省科技厅社发处申请延期,批准后方可延期。已延期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结题具体程序:
(一)验收申请
1,网上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http://kjjh.jspc.org.cn/),先填写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才能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申请表的填写并系统提交。(负责人网上递交即可,无需等待省厅批准,纸质材料审核后方能通过省厅网上批准)。
2,纸质材料审批。项目负责人准备好《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一式一份(用夹子夹到一起暂时不装订,待结题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各部分都采用双面打印),于2021年11月5日前提交科技产业处计划与成果科(知新楼306)。结题专家由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指定,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专家建议名单供参考(专家必须为正高职称,与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内容包括:
1、封面;(见附件2,项目主管单位统一写:常熟理工学院)
2、目录;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项目科技报告;(即系统填写的科技报告)
6、研发工作总结;(模板格式参考附件3,可删去产业化相关内容)
7、项目经费决算表(重点项目为审计报告);(最新决算表格式见附件4,不可用旧版格式)
8、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在成果作者处用荧光笔画出负责人名字)
9、专家建议名单。(格式见附件5)
(二)组织结题。
结题申请获批后,依照省科技厅社发处确定的方式组织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从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验收系统中打印专家意见空白表格交专家,填写专家意见并由专家签字。项目通过验收申请后,项目负责人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含专家验收意见,验收意见无需盖章)复印件一式二份,提交科技产业处计划与成果科(知新楼306)(具体提交时间可能会根据验收情况有所调整,请老师关注验收群内通知,本年度12月份需完成所有结题工作)。
(三)申请验收证书。
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字的专家评审意见扫描后上传(函评项目选择其中一份代表小组专家的综合意见上传),待科技产业处审核后网上递交,等待审批验收证书。
三、关于项目科研成果的补充说明: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 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标注的不得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须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人;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
联系人:时弘易。联系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