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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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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2022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将紧紧围绕科技 强省建设需求,重点支持服务我省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决策研 究项目,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 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支撑。现将《2022 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及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突出应用导向。主要支持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 究和实证研究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解决当前科技创 新决策面临的实际问题;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12022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两类。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 优先支持具有明确成果应用对象的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 过5万元;重点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创新决策需求,采取定向择优方式组织,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2.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由本单位审核推荐。

3.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4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管理部门、事业单 位、社会组织等。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稳定。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 审查不予通过。

4.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报告、行业分 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 论文和其他文章不作为成果形式提供。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 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 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2.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 额到位。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 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 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 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 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 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 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 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 出相应处理。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 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 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 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

5.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 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 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 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 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 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 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 查。

6.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 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 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 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 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 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 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 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 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 址:http://kjjh.jspc.org.cn)进行网上填报。为方便申报人,申报人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填报即可,纸质材料提交相关事宜待校内遴选过后另行通知。

2校内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请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学校审核。

联系人:钱沈婷、卢广伟,电话:52251177,13913677150。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