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省科技厅从全国高校院所选聘了1665名科技人才到相关企业兼任“科技副总”,期限两年,即将期满。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科技副总”进行检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
1、“科技副总”兼职期间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表现、存在问题、有关建议等。
2、“科技副总”兼职期间工作成效。包括完成双方产学研合作项目、为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为企业开展培训或讲座、协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等。
二、有关说明事项
1、请“科技副总”本人与合作企业联合填写《检查考核表》(详见附件),并请“科技副总”本人签名、合作企业盖章后(一式三份),将《检查考核表》(指签名盖章的扫描件和未签名盖章的电子版)报送“科技副总”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
2、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以属地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安排具体时间)。
科技产业处产学研合作科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