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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编撰专项研究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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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编撰专项研究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2023~2024年苏州市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

2.2023~2024年苏州市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

3.苏州工业发展形势与展望

4.苏州农业发展形势与展望

5.苏州服务业发展形势与展望

6.苏州开放经济发展形势与展望

7.苏州数字经济发展形势与展望

8.苏州科技创新分析与展望

9.苏州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分析与展望

10.苏州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分析与展望

11.苏州生态治理分析与展望

12.苏州基层治理分析与展望

13.苏州法治建设分析与展望

14.苏州党的建设分析与展望

15.苏州“江南文化”传承分析与展望

16.苏州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分析与展望

17.苏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状况分析与展望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社科研究,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对所申报选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2.申请者须熟悉苏州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研究成果曾获市厅级以上奖项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

3.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即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主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4.项目申报原则上须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持并承诺信誉保证,并对研究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成果及结项要求

1.课题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底,最终成果为符合《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出版要求、1~1.5万字的研究报告。

2.苏州市社科联、苏州市社科院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课题论证立项后还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审工作。

3.项目研究成果须通过评审鉴定后结项,成果纳入《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市社科院享有研究成果的著作财产权。成果出版工作由市社科院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4.项目结项评审被定为不合格、规定期限内经修改完善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四、立项及资助

1.申报截止后,将以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订项目协议书。

2.本次专项研究课题共设立17项,采取后资助方式,资助研究经费为每项8000元。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填写《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编撰专项研究类)申报表》。

3.本次申报工作采取归口受理、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在苏州高校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社科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直接报送市社科院。

4.申报材料:

(1)纸质版《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发展蓝皮书2024》编撰专项研究类)申报表》(附件1,课题组负责人本人签名,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纸质版《课题研究大纲》(附件1,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内容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和单位)。

(3)WORD版《申报表+课题研究大纲》(附件1)请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

(4)纸质版《常理工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3,一式2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学院(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学院(部门)各留存1份)。

5.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同步报送。纸质版《申报表》和《课题研究大纲》需分开装订。

联系人:卢广伟、钱沈婷,地址:知新楼306室,电话:52251177。

                                                                                                         人文社科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