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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江苏文脉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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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江苏文脉整理研究与传播工程,加强江苏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省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院文脉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省社科基金“江苏文脉研究”专项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充分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创新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江苏文脉整理研究与传播工程研究成果,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智慧力量。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报者在“江苏文脉研究”专项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5.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终止之日起三年、撤项之日起四年内);

6.项目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江苏文脉研究”专项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每个选题方向只设立1项。资助经费额度为6万元,分两次拨付,首次拨款占资助经费的80%,其余20%作为预留资金,待项目验收结项后拨付。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附件4)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江苏文脉研究”专项为基础理论研究项目,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3。最终研究成果为书稿(约30万字),经鉴定统一安排出版后结项,成果纳入《江苏文库》。不得自行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

五、申报要求

1.按照申报通知发布的《研究选题》(附件1)申报。本次申报须按照《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请书》(附件2)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四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社科基金各类课题。

3. 项目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87日,逾期不予受理

4. 申请人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本人签字);

2PDF格式《申请书》请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

3)纸质版《常熟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3,一式2份,项目申请者本人签名,二级学院(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学院(部门)各留存1份)。

六、项目管理

1.结项事宜

“江苏文脉研究”专项实行先出版、后结项,结项材料包括:结项审批书1份、研究成果1份、查重报告1份。

2.监督管理

对项目研究进行跟踪管理。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有关要求,接受过程管理、阶段检查,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对出现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对检查不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即作撤项处理。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卢广伟、钱沈婷,地址:知新楼306室,电话:5225117713915614165

江苏省社科院文脉院联系人:王先勇,18801589679;任春强,13952027673;谭慧慧,18900667350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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