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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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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技社团优势,拓展培养举荐青年科技人才渠道,完善青年人才队伍,根据《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23年度“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各市级学会和科协组织正式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女性科技工作者、从事临床治疗的医护工作者可放宽年龄至37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资助重点方向

1.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知名科技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活动,交流发布学术成果、参加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列入中国科协《重要学术会议指南》的会议优先)。

2.开展学术研究和科研攻关。针对国家重大需求或苏州重点产业,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重大专利转化等科研工作的直接支出。

3.发表高水平科技期刊和著作。在国际一流期刊或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首次优先。

三、资助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推荐程序

1.符合受资助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的《2023年度苏州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3人。

2.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立项资助。获得资助的申报人须在项目完成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报告,市科协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

五、组织推荐要求

1.申报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2.申报人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攻关内容应属于国家重大需求、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

3.女性科技工作者支持率一般应在20%~30%。

4.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不得参与推荐工作;同等条件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对象优先立项。

5.市级学会已开展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同等条件下推荐对象优先立项。支持学会制定相应的托举帮扶计划,对被托举人进行系统化服务,管理使用好项目资助经费。

6.已列入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资助对象不得申报。

7.申报人工作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诚信守法等把关,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相应推荐单位。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至知新楼315,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

1.《2023年度苏州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纸质件2份。

2.附件材料:申报人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5篇、册);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5项);学术活动的邀请函复印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5项);其他可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联 系 人:徐红艳,联系电话:52251875,邮箱:kjc@cslg.edu.cn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