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推动《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四个面向”,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示范,推动构建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负责人(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我校可推荐2项。
3,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其中“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和“精准医疗”指南条目,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关于加强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7〕313号)、《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要求;医疗新技术研究需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我校可推荐2项。
4,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推荐2项,其他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我校推荐5项。
5,生物医药项目。竞争类项目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竞争类项目我校可推荐2项。
二、注意事项
1,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省创新支撑计划项目、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含创新平台建设类)、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含面上项目)。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科技产业处集中受理系统申报书并组织遴选。
3,通过遴选的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于2023年1月3日前提交科技产业处计划与成果科(知新楼306)。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科技处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4,具体项目条目指南详见附件。
联系人:时弘易。联系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