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自2013年建立以来,作为科技部颁发的沿海省市海洋科技领域的社会力量设奖项目,近年来在东海区各涉海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积极参与下,不断发展,影响力逐年扩大。根据《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奖励在海洋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激发海洋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区域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的科学发展,现开展2022年度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开发、海洋公益服务、海洋管理与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贡献的优秀项目成果;
(2)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公益应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工作者。
二、奖励类别:
海洋技术发明奖、海洋科技进步奖和青年科技创新奖。
三、申报对象:
东海区(江苏、上海、浙江及福建)各省(市)从事海洋科技工作,取得海洋科学技术突出成果的法人单位和自然人。
四、申报要求:
(1)海洋技术发明奖和海洋科技进步奖须由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申报一等奖以上(含)的项目需提供第三方科技评级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次年不得继续申报,之后在后续研究开发工作中取得新进展、新成果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重新申报。
(2)青年创新科技奖须由提名者提名推荐。提名者可为单位或专家,单位指被提名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等;个人指本领域正教授级及以上的知名科学技术专家提名,每位专家每次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有效候选人须至少一家单位或不少于两名专家推荐。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提名书(见附件)。
2.申报材料内容包括:书面申报材料原件1套、复印件1套(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申报书及附件电子文档1套(含word、pdf两种格式),通过学会网站(http://www.shsol.cn/)主页申报入口进行线上提交。
3.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并在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后,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9月27日-12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受理单位与地点: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204),
3.联系人:熊渝,联系电话:13301810556,邮箱:ssolxhb@163.com。
七、申报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