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苏州市科技局现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聚力数字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进数字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形成现代化数字乡村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创新示范。
2.突出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优质、高效、多抗、有机等为育种目标,加强现代生物育种技术攻关和农业重大新品种选育,保障种业自主可控。
3.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面向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农业生态碳汇、农业温室气体减排、农业高效低碳多目标协同等技术方向,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构建低碳农业技术发展新模式,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方式
本计划面向苏州大市组织,分重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其中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采取择优前补助资助,并在规定额度内推荐。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采取择优后补助方式。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1,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按照“揭榜挂帅”方式组织,项目须覆盖指南方向中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我校限报1项。
2,面上项目。面上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组织,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申报单位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我校限报6项。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须为在苏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发展计划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定位要求,重点项目名称参照指南条目,面上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应用研究/关键技术”。
3,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四、申报限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22年5月底,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超期6个月且尚未完成验收的;(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包括教育厅项目);(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2)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3)完成科技统计但没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的竞争择优类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立项资格。
五、材料提交
申报老师可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申报老师于2022年7月5日前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未按时系统提交的不参与校内遴选。待校内遴选通过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采用简装装订,交知新楼306计划成果科。
联系人:时弘易。联系方式:52251177。
科技产业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