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营造更具国际影响力、吸引力、竞争力的外国人才发展环境,根据《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精神,组织开展2022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室是指由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高层次外国专家领衔,以我市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为依托,集聚外国专家及团队的科技创新平台。
(一)申请建设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
2.申报单位应拥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拥有与合作外籍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3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3.申报单位能为引进国外智力提供良好的科技创新平台,能为外籍院士及其团队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独立研发场地和必要的科研、生活及其他后勤保障;
4.领衔人应为外国国籍且入选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研发方向与建站单位主营业务或优势学科一致,与建站单位有具体合作协议,能为建站单位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合作时间不少于两年,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申请建设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
2.申报单位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制度,为外国专家及其团队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科研、生活及其他后勤保障;
3.领衔外国专家一般应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专发〔2017〕40号)中A类人才标准(对我市急需紧缺的外国专业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
4.领衔外国专家的研发方向应与建室单位主营业务或优势学科一致,与建室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合作协议,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具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显著成绩或预期成效;
5.领衔专家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团队所有外国专家每年来苏累计不少于3人次。
二、申报认定程序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级市(区)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申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用人单位注册信息、法人资格等情况进行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外籍院士工作站和外国专家工作室进行综合评审评价后,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三、主要扶持政策
(一)对新命名的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给予每家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根据建设情况分期拨付,主要用于外籍院士工作站的建设、项目合作和生活保障。
(二)鼓励市级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对参加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绩效评估并获评为优秀的,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三)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外国专家在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符合条件的每次可办理不超过三年的在苏工作许可。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上报《2022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2)或《第五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4)纸质合订本(胶装)一式二份。
(二)外籍院士工作站和外国专家工作室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
(三)校内电子版材料受理时间为:4月2日。纸质材料后续根据需要另行通知报送时间及要求。
联系人:杨姗姗 电话:52251173 邮箱:kjc@cslg.edu.cn
附件:1.2022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汇总表
2.2022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书
3.第五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4.第五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书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