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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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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附件5),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请备注一个主要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不含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附件1)。

三、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3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四、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8项,每个申报人限报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五、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材料

1、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1)纸质版《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A4双面打印)请提交至知新楼306。

WORD版《申报表》(附件2)和EXCEL版《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同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

(2)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原件2本(套)。

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1份及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5份。

(3)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一式5份,统一用A4纸复印(高校社科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于每份《申报表》(附件2)后一并装订。

(4)《常理工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4,一式2份,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学院(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学院(部门)各留存1份)。

省教育厅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卢广伟、钱沈婷,电话:52251177,邮箱:skc@cslg.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