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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地方志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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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地方志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站在党和政府的全局思考历史记录工作,发挥地方志课题研究在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独特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着力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文化价值的高水准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为全省高校、党校、社科院(所)、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方志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科类学术社团、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地方志、年鉴和地情文化理论研究人员或实务工作者。

课题负责人为理论研究人员的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申报人应对选题有相当的研究基础,对现实情况有深入的了解。

2.申报要求。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已获得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有省社科联在研项目或近三年项目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

3.申报形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以课题组形式申报,组建课题研究团队,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方案。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

4.申报选题。申报者可参考《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地方志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或自行确定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

5.课题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

6.申报程序。申报人须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精品工程申报系统登陆地址为: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下载“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地方志专项课题申请书”填写并上传至申报系统(附件2)。

7.申报材料。待学校系统审核通过后,请打印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A4双面打印,平装,左侧装订)。

(2)电子版《申请书》请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

(3)纸质版《常熟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3,一式2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学院(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学院(部门)各留存1份)。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报省社科联、省地方志学会审定同意后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江苏省情网进行公示。

2.项目类别。分立项资助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其中立项资助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3.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3年度拟设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5000元;立项不资助项目若干。

4.项目管理。省社科联、省地方志学会负责课题立项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需要举办立项课题集中开题、中期检查、课题研讨和成果交流等会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参照执行《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的组织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体例规范,字数不少于1万字。重点项目还需要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相关论文1篇。课题成果如获得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和其他辅助材料各一式1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经省社科联和省地方志学会审定后,给与结项。

五、联系方式

省地方志学会联系人:邬进,电话:025-83102729。

省社科科研中心联系人:李慧,电话:025-83325615。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卢广伟、钱沈婷,地址:知新楼306室,电话:52251177,邮箱:skc@cslg.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