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我校教师科研创新活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鼓励教师争取获得高级别科研项目,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级科研项目“攀登揭榜”申报工作。方案设置如下:
一、榜单设置
(一)任务要求及名额:
1.榜单一:国家级一般或青年项目。自然科学类教师须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人文社科类教师须获批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军事学、艺术学青年项目。该榜单设2个揭榜名额。
2.榜单二:自然科学国家级重点项目或人文社科国家级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教师须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人文社科类教师须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含一般项目、后期资助、中华学术外译、成果文库)或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军事学、艺术学一般项目。该榜单设2个揭榜名额。
以上成果都需要揭榜者为项目第一主持人,我校为第一单位。
(二)项目周期:为期3年,2024.7-2027.6月。
二、揭榜条件
(一)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入校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申报“榜单一”项目条件:
1.目前为讲师职称。
2.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我校为第一单位);人文社科类: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我校为第一单位)。
(三)申报“榜单二”项目条件:
1.目前为副教授职称。
2.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我校为第一单位);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青年基金项目1项(我校为第一单位)。
三、支持方式
(一)获批“榜单一”教师在项目周期内聘为校聘副教授岗位,享受副教授相关待遇;获批“榜单二”教师在项目周期内聘为校聘教授岗位,享受教授相关待遇。
(二)在项目规定周期内,若揭榜者按照正常申报评上职称,则校聘副教授或教授终止,其该级别职称的任职年限从正常评审上的时间算起。在项目规定周期内完成任务要求者,可按职称文件中的相关条件申报职称。
(三)在项目规定周期内若未完成任务要求,须双倍返还项目周期内因低职高聘超额享受的待遇。
四、组织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榜单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学校评审。
(三)学校形式审核:学校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确保材料完整、规范。
(四)专家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名单。
(五)合同签订: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科研项目“攀登揭榜”申报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有意申报老师,请于2024年7月1日前将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cslg.edu.cn,并同时提交申报书纸质版(需二级单位盖章)至科技产业处计划与成果科(知新楼306)。
联系人:时弘易。联系电话:52251177。
人事处、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