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副总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 ,推动科技副总队伍规范化、实效化、制度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入选的江苏省科技副总开展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重点考核合作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 ,包括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校企资源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申报科技项目、申请专利、组织专题培训讲座、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及编制创新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三、工作程序
1. 各县(市 、区)科技局组织科技副总与合作企业按要求联合填写《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1) ,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 各县(市 、区)科技局会同县(市、区)委人才办对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至设区市科技局。各设区市科技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3. 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科技副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完成《合作协议书》中约定合作任务和指标的为合格; 完成《合作协议书》中约定合作任务和指标,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明显,在帮助合作企业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引育高端人才、申报科技项目、申请专利、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较大实质成效,成功推动一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合作企业转移转化的为优秀,其比例不超过25%。经商设区市委人才办后汇总报送省科技厅。
四、有关要求
1. 本次考核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科技副总、合作企业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设区市委、县(市、区)委人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科技副总考核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对考核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3.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各设区市委、县(市、区)委人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开展科技副总考核工作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副总考核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科技副总考核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和办事效率 。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考核结果,将予以撤销,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 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科技副总,经合作企业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同意后,报省科技厅备案,可按照选派程序直接续派 。期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申报。
2. 各设区市科技局将加盖公章的《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2)随同含有签名盖章的考核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7月2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同时报送电子稿(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3. 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考核材料的科技副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发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与成果转化处 何峰 电 话 :025—83606512
邮 箱:hef_kj@js.gov.cn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8号南京科学会堂8号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