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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自设科研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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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自设科研机构规范管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自设科研机构(指高校自主设立或与企业合作设立的科研机构,包括校级、院级以及以下的科研平台、研究院所、中心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核实各单位是否对自设科研机构全面建立备案管理制度,有无动态管理的“准入退出”机制,是否对不同类型和发展方向建立完善分类评价和多元激励机制等情况。

二、提升治理水平。重点查看各单位是否对自设科研机构进行统筹规划,有无结合各自特点对资源进行整合优化,是否对建设和发展加强监督约束等情况。

三、开展清理整顿。着重查看各单位是否及时清理撤销长期无实质性科研活动的自设科研机构,是否对建设管理存在明显问题的机构进行整改整顿,无规范管理制度的单位是否及时建立专门制度,清理整顿后各机构的运行状态等情况。确定继续建设的科研机构,每年需按时提交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依托单位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本单位规范管理和清理整顿情况报告、自设科研机构清单(附件1)、拟清理整顿自设科研机构清单(附件2)、自设科研机构建设情况总结报告(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kjc@cslg.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到知新楼303。

联系人:自然科学类,赵飞,52251173

             人文社科类,徐娇娇,52251273


附件:

1.XXX学院自设科研机构清单

2.XXX学院拟清理整顿自设科研机构清单

3.XXX科研机构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4年9月18日